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1/12/24
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团队介绍
2020/5/15
@债权人 关于疫情期间破...
2020/2/9
高温天阳台玻璃自爆砸坏机动车  ...
用他人公章出具抵押承诺书引官司
本案谁是雇主
浙江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
钱钟书书信案引出新民诉法首例诉前禁令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桥街18号1幢5楼
邮 编:324000 
电话(传真):0570-3025667 
电子信箱:nk-law@163.com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两部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两部地方性法规


  宁波日报杭州专电(记者 龚哲明)对暂住人口重管理而轻服务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变。记者昨日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已采纳宁波代表团代表在去年省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将修订《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通过立法保障暂住人口合法权益。

  关于建议修改《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议案,是胡永先等10名宁波代表团代表在去年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省人大代表、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永先说,暂住人口是我省重要的劳动力资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他们。但是,1995年公布实施的该《条例》偏重暂住人口管理,缺乏服务精神,已难以适应实际需求。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浙江的暂住人口数量逐年上升,仅我市暂住人口数量已接近170万。各地都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同时又促进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修订,列入《浙江省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省人大法制委表示,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条例修订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另据了解,由葛云中等10名宁波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改《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议案也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采纳,条例修改项目已列入《浙江省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

  2004年2月10日《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