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桥街18号1幢5楼 邮 编:324000 电话(传真):0570-3025667 电子信箱:nk-law@163.com |
|
|
| |
 |
|
|
| |
|
|
|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证实,近期青海省局部地区发生的鼠疫疫情已经得到全面控制,省卫生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经向社会通报了疫情发生和控制的情况。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发现鼠疫疫情。 发言人指出,此次青海鼠疫疫情系当地农牧民私自捕猎和剥食旱獭所导致。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吴仪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卫生部迅速派出工作组赴疫区现场指导防控工作,青海省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卫生工作者作了大量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成功救治了被及时发现的病人,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控制了疫情。 发言人最后强调,针对目前鼠疫防治工作的整体形势和基层医务人员鼠疫防治意识不强、发现疫情不及时、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应对鼠疫防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绝不能放松警惕。要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治的经费投入力度,建设一支精干的鼠疫防治专业队伍。各级卫生部门要重点做好健全鼠疫监测网络、鼠疫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药品等治疗物资储备、防治人员培训、防治知识宣传以及建立鼠疫防治区域联防机制等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