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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外汇流入的管理。 这四项措施包括:及时调整管理理念。中国需要逐步建立外汇流入和流出平衡管理的框架,即一方面要尽可能满足合理、合法、合规的用汇需求,并尽可能简化手续;另一方面对于外汇流入的管理要增强选择性,加强对投机性外汇资金流入的防范和限制。从源头引导外汇资金流入。这位负责人说,国外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短期资本流动冲击是从流入开始,只因有先前的流入才有后来的流出。为此,加强对外汇流入的控制和引导是非常必要的。比如针对近年来中国外债尤其是短期外债增长较快的情况,外汇局加强了外资银行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借款的管理,同时鼓励它们短债换长债,改善外债的期限结构。 中国将加强对结汇环节的真实性审核。这是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的关键。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对外商投资企业20万美元以上的资本金和外债结汇实行“支付结汇制度”,要求大额结汇必须有实际人民币的付款需求,并明确其外债结汇不可以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所有境内金融机构原则上都不可以结汇人民币使用;对个人5万美元以上的结汇,要求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等。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督促外汇指定银行履行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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