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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制订2004-2010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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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二00四-二0一0年)。 该规划提出,到二0一0年,要在全国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县、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使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的发病水平显著降低。 《规划》要求各地政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加快地方病防治进程。 规划要求到二0一0年,海南、新疆等尚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七个省、区,力争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完成全国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情况调查工作;所有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村完成改水;全国百分之七十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完成改水;所有生活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完成改炉改灶。 同时对巨块型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患者进行治疗;对严重缺碘的孕产妇等特需人群给予补碘防治;对严重缺碘导致的地方性克汀病患者进行药物替代治疗并开展生活、劳动功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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