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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桥街18号1幢5楼 邮 编:324000 电话(传真):0570-3025667 电子信箱:nk-law@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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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日前出台,从明年1月13日起,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不得施工,而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则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即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备的操作规程;配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任职;有关负责人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专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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