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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常山县青石镇的祝松祥向本报反映:自己是十级伤残,但残疾证办不 下来,觉得很纳闷。昨日记者到常山县残联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老祝没有达到残 疾的标准,因此不能办理残疾证。 2002年6月18日,当时49岁的老祝因为车祸致伤,市交警支队衢江支队委托市 中医院对其进行了伤势、伤残程度评定,结果为X级(十级)伤残。老祝几次到该 县残联办理残疾证都没有办下来,他有些想不通:自己都是十级伤残了,怎么不给 办残疾证? 该县残联综合科的翁女士介绍说,老祝的十级伤残还够不上残疾,如果是四级 伤残就属于 残疾了,可以办理残疾证。交通事故中的伤残评定标准和残疾评定标 准是有区别的,比如一个人一只眼睛瞎了,另外一只眼睛是健康的,其他地方也是 健康的,也不属于残疾。 据了解,根据《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分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 体和精神残疾标准六大类。老祝的右额和左颅受伤,属于肢体一类。肢体残疾是指 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包括脑瘫、偏瘫、脊髓疾病以 及损伤、小儿麻痹后遗症等。而老祝不符合以上这些条件,因此不可以办理残疾证 。记者 周建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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