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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桥街18号1幢5楼 邮 编:324000 电话(传真):0570-3025667 电子信箱:nk-law@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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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居民林松年来信咨询:我家在市区有一处多余的住房,经朋友介绍有一 位江西籍来衢从事个体经营的姜某要承租,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 租赁期为一年,并约定了月租金数额和支付办法等,开始时姜某还守信用,一下子 就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可是到了租用6个月以后,就以种种理由拖延租金,直到租 赁期届满前的一个月某一个夜晚,姜某就雇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将属于他自己的东 西运走。事后有人把这事告诉了我,我赶到出租房发现屋内尚剩床架和一些破旧的 衣服,人已经走了。于是我找到介绍人,他说他也没有办法,如要追讨房租,只能 告姜某。可是他现在面临着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追讨欠租,另一个最为棘手的还 是出租房内还有姜某留下的物品。我如果擅自打开门锁进去,届时可能姜某会诬称 他丢了贵重东西;如这样无限期空着,浪费房屋资源。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报法律顾问、高级律师郑家(马来)解答:房屋出租,出租人选择承租人很重 要,有时甚至要优于租金等其他条件。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与姜某签订的房屋 租赁合同,缺少制约条件,尤其是已经发生拖欠数月房租后,你仍未采取合适的措 施,最终发生拖欠将近5个月的房租,以及承租人不辞而别的情况,你要追讨房租 ,只能凭房屋租赁合同起诉姜某,起诉状中最要紧的是姜某的住址,包括户口所在 地,最好是有姜某的经常居住地,便于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案件后发送起诉状副本 或传票给被告,如果起诉状副本或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不到,届时只能采取公告送 达的办法。其次你要收回空着的房屋,你的顾虑不是多余的,因为尽管姜某欠你房 租,可是他在承租的房屋内还有他的东西,从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这一点来讲, 你不能擅打开房门进入,万一姜某回来,以丢失东西为借口而向你索要,届时你确 实有口难辩。你要取回空房的有效办法是,你可向当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空关房内 的财产公证和证据保全,同时你应将属于姜某的所有财物妥善保管好,只有这样你 才能有效地收回空关房,进行处置。届时如果姜某出现,你可凭经过公证登记的财 产发还姜某,他在公证证据面前,也不大可能提出财物丢失的异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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