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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贷款的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05-2-23 衢江区某镇村民林仙文来信咨询:我与丈夫结婚已有十三四年了,婚后生育一 女孩,现读小学。我们省吃俭用,积攒了一些钱,在东门买来一套价值15万元的住 宅,丈夫凭他的勤劳和小聪明,后来成了建筑行业的小包工头。近年来,由于丈夫 接触面较广,已与另一女子姘居。前段时间他提出与我离婚,开始时我不同意,于 是,丈夫就不回家,也不拿出生活费抚养女儿。我考虑再三,试探着同意离婚,当 两人在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我提出东门房屋产权归我和女儿,便于我们 母女两人今后的生活,可是却遭到了丈夫的拒绝,其理由是,该套房屋已向银行抵 押贷款,如果我要分房产,那么也应帮着还贷。我听他这么说,顿时迷糊了,因为 贷款之事我一点也不知情,贷来的钱我也未用过,丈夫的做法简直是黑了心,等于 是将我母女两人扫地出门。请问,如果我丈夫或我提起离婚诉讼,住房抵押贷款的 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我丈夫的个人债务? 本报法律顾问、高级律师郑家(马来)解答: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夫或 妻一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这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是存续期 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 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 款规定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 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你确实对你丈夫向银行用住房抵押贷款的债务不知 情,应该表现为在该抵押贷款合同上没有你的签字或手指印,因为按银行申请抵押 贷款的法律规定,银行应当清楚这种住房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当银行放贷前, 一定要求该住房的夫妻双方在抵押贷款合同上签名盖章,否则会遭到银行的拒绝, 如果你并未在抵押贷款上签字,那么你丈夫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来,况且,在抵押 贷款合同上签名或指印,可以通过专门的签定加以鉴别,如果你没有签名或盖指印 ,这只能证明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你在离婚诉讼中有权分割该套住房一半的财产 ,其次,你们要解决好对女儿归谁抚养和抚养费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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