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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1000元误工费为何拿不到?专家提醒:发生交通事故找准肇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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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欠了我4个月共1000元的误工费,已经2年多时间了。”4月7日,家住衢 江区湖南镇岩家山村湖家垅自然村的余正芳来到本报投诉。 事情发生在2002年12月,当时村里进行低压线网改造,余正芳做劳动义务工时 发生了车祸,经抢救生命无碍,花去4785元医药费由司机承担了,出院后在家养病 4个月不能劳动。“当时的村领导答应付我4个月的误工费,共1000元,但是至今也 没有付给我。期间只发给我一笔扶贫款,300元钱。” 数次找村干部协商未果的余正芳,于今年向衢江区信访部门反映了此事,镇、 村干部在4月初再次进行了协调,村里提出再给500元钱,此事就算了解了。但余正 芳不同意“当时谈好明明是4个月1000元的,怎么只给我500元呢?再说,扶贫款怎 么能抵误工费呢?” 52岁的余正芳是家中主劳力,今年3月,76岁的母亲患病住院花去3800多元, 至今瘫痪在床,为了这1000元钱,余正芳多次奔波自在情理之中,那么村里为何迟 迟不付这笔误工费呢? “当时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在司机,村两委考虑的是余正芳是家里的主劳力 ,家中经济困难,又是为了村里的线网改造出事的,才答应有机会的情况下申请上 级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助,并不是答应付给他误工费。”现任岩家山村支书罗建 良当时是村会计,熟悉当时的情况,据其介绍,2003年至今村里已经为余正芳争取 来了两笔钱,一笔是民政部门的补助,200元;另一笔是低压线网改造的补贴, 300元,“这次我们又答应他再给500元,已经是尽心尽力了。” 罗建良说村里经济差,至今还欠了不少的钱,他担任村干部两年多来的误工补 贴也分文没有拿到。 那么,为了村集体公益事业受伤的余正芳的这笔误工费用到底是否该由村里出 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高级律师郑家(马来),“误工费由谁出需要 看交巡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从医药费用的承担情况来看,司机负的是主要责 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误工费用也应该由交通肇事人承担。”(记者王继红)摘自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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