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东至县法院了解到,安徽肥西法院原执行庭庭长王律因犯贪污、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查明,王律曾于2001年1月任肥西法院执行庭庭长,后来转为执行局一名普通法官。2002年,王律为处理执行庭不能报销的单据,从执行本中挑选了9件已执行完毕且仍有部分剩余标的款但申请执行人放弃追要的案件,要内勤的张某某填写领款凭证,自己在8张领款凭证上模仿申请人笔迹填写了执行人姓名。 2003年4月,张某某将以上填好的领款凭证交到法院财务室报账。2004年1月,王律案发被肥西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犯罪刑事拘留。 一审法院认定,王律通过撤换、销毁借条,非法占有77200元的公款,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另外,王律还挪用公款11万元用来炒股,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2万元公款借给朋友使用。据了解,目前王律还未表示是否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