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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事犯罪记录”者该上哪?

  山东济南最近推出新举措,该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规定,对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无论什么情况,均不予批准迁入。笔者品咂出这项“改革”新举的“馅儿”里有种怪怪的味道,不妨说来求教于诸君。
  
  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不论多少,大凡各地都有,要是全国人民掀起热潮学济南,抑或学着学着再“深化”一下,注销他们的本地户口,岂不是要把他们统统赶出中国去了?当然,人家老外也不是吃素的,他们要是搬出国际惯例跟你耸耸肩、摊摊手说声“NO”,这些“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中国人保得住保不住球籍还是个问题。往实里说,把“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关出城外,无非是想保城内的一方平安。如今是什么年代?下一道禁入令爽则爽矣,但禁得了户籍的迁入能禁得住“刁民”的流入?只怕最后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
  
  “有刑事犯罪记录者禁止入内”的政策,还有一个更大、也更严重的缺陷,就是与我们党和国家对待犯罪分子的改造政策相抵牾。所谓“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无非是些极普通的人(县处以上贪官除外),他们中的大多数经过劳动改造,已经脱胎换骨,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我国的罪犯改造成就世所公认,为什么济南要对此怀疑甚至否认呢?再说,我们对罪犯的政策是给出路,不歧视,鼓励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这不仅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可济南的做法却是只要你一朝失足,就让你脸上烙个金印,今生今世不得翻身,这明显与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悖。
  
  在如何对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的问题上,有一个人是值得一说的,那就是曹操。就是这个口称“宁负天下,不可天下负我”的曹孟德,把张合阝、高览等一批袁绍的旧将招至帐下,并委以重任。张、高诸将知恩图报,跟随孟德公出生入死,战功彪炳。曹操是面镜子,我们的某些同志应该为自己至今挣脱不了“唯成分论”的羁绊而感到脸红才是。
  
  户籍政策是为人而创制的“人策”,理当以人文关怀的精神烘焙之;它更是一种导向,需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驾驭之。如果哪一天背着行囊和犯罪记录的浪子看到开得大大的济南城门,相信他们定会像日本电影里那个回家的男囚,看到亲人为他张挂的黄手帕,眼里噙满了幸福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