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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否可阻挠他家外墙粉刷? 江山市某村村民郑某来信咨询:邻居于1999年拆除老屋建新房。在建房时他没 留滴水的距离,将其滴水全部排在我家屋顶上和我家的窗前,严重影响了我家的生 活。我们曾多次与其交涉,经计算我们向村干部反映有十七八次之多,但问题始终 未得到妥善解决。我们向乡土管员反映,土管员叫我们到法院去打官司。现在我了 解到邻居家在最近可能要粉刷外墙,粉刷外墙时,他们必定要通过我家的屋顶搭架 ,届时我想不准其搭架。请问,这样做法是否可以,另外,邻居滴水妨碍我们生活 的事,村干部不予解决时,我们该通过何种途径得以解决? 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本报法律顾问郑家(马来)解答:《民法通则》 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 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 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你邻居家建房时,其 滴水泻在你家的屋顶和窗前,那么,其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侵犯相邻权的行为。当然 ,你们的反映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夸张。建房的滴水应与相邻的房屋保持一定的距 离,这在农村是约定俗成的。如果你的邻居确实是这样,当时,不要说是村干部, 即使是一般群众,为什么不站出来讲句公道话呢?因为你的邻居侵犯你们的相邻权 行为发生在1999年,这里就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今 年是2005年了,从时间上计算,已经大大超过了二年诉讼时效的期间。但是,该法 又规定了:“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你来信说你们曾与邻居交涉过,并向村 干部反映该问题不下十七八次,如果这样,你们就应提供时效中断的证据,否则, 就会因失去诉讼时效,即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会被驳回起诉。
摘自衢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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