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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腐败是教师在腐败?
最近,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上半年价格举报六大热点,教育乱收费居首位。近来,无论是电视,还是报纸,都在口诛笔伐地指责教育乱收费或学校乱收费,上至教育部长,下至地方官员,都在强调哪个学校乱收费,校长一律要撤职,也确实有几个地方的校长因为收费而被撤职的。但是,笔者认为,有些指责是不切实际、不恰当、不准确的,是片面的。


  首先,教育的腐败,不是教师的腐败,而是学校少数领导人的腐败,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腐败。


  前不久,众多媒体公布了广东省近年来查处的教育领域腐败行为,腐败的事发地主要是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人物是高校的主要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干部,如原省教育厅基建处、成教处的领导;某市教育局的原局长贪污受贿、包“二奶”并杀死“二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建处原处长、暨南大学体育部原副主任、广东工业大学设备处原处长、华南师大基建处原处长等贪污受贿。


  以上这些腐败行为,本来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或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说到底还是领导干部的腐败,而不是一般普通群众的腐败,但是却被说成是教育的腐败问题,似有混淆矛头和视听之嫌。教育的腐败,是谁在腐败?让人们听了,以为是一些普通教师在腐败,似乎只要是在学校工作的人,不论是普通教师,还是领导干部,都有可能在搞腐败。试问,一个普通教师,除了个别学生家长在节假日里会送一点儿礼品以外,他们能搞什么腐败?他手中又有什么权力搞腐败?没有权力谈何腐败?还有人在媒体上不负责任地提出:校园这块清静的沃土,早已不再纯洁,人人都在搞腐败,这是不是在混淆视听?社会加强了对学校的监督,却没有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所以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这就是近年来为什么越是加强反腐败,教育行政部门的腐败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


  其次,自从年初开始实行中小学“一费制”以来,对于减轻学生家庭的负担,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一费制”的制定与实施,不可能完全满足学校收费的需要,还需要补充收取一定的合理费用,所以,现在广东省已经在“一费制”外,收取几种合理的费用,只是要加以规范收费和规范使用这些费用。据我所知,中小学所谓的乱收费,主要是指补课费、就餐费、择校费等,其中以择校费为最多。但是,由于公办学校是政府投资,所以对于学校收取的择校费,一般也是政府在收取,学校只不过是在代收,钱从手中过一下而已,最后并没有给学校。但是,由于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的不恰当指责,过分渲染,把学校的腐败夸大了,妖魔化了,把所有教育的腐败都记在了学校甚至是普通教师的身上,甚至还把学校乱收费喻为增加群众经济负担的“三座大山”之一(另二为购房建房、看病就医)。


  近几年来,尽管国家及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教育的基础设施落后,积贫难返,所需资金的缺口较大,非一朝一夕能得到改善,而且国家主要是加大了对一些重点学校如高等学校中重点大学的投入,导致好的更好,差的更差,城乡教育条件差距越来越大,导致义务教育阶段不少人上不起学。


  其实,国家对教育的投入的加大,只是一个绝对数在加大,相对数反而在不断减小。如1993年、1994年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入,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为2.5%,现在则降到2%,与目前中等发达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比重15%相比,实在是差得太远了。目前,我国所有高等学校一年的经费,只够美国一所哈佛大学用一年,由此可见我国大学教育经费是怎样的奇缺,大学是如此,中小学就可想而知了;城市是如此,农村中小学就更差了。就算是预算的2%的教育投入经费,不少地方还要拖欠、挪用,不能足额发放,又怎样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呢?按照我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原因就是要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择校费是不是属于社会力量,现在还没一个定论,所以也不能盲目地指责为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