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孔律师事务所诚邀您一起...
2024-09-27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1-12-24
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团队介绍
2020-05-15
高温天阳台玻璃自爆砸坏机动车  ...
用他人公章出具抵押承诺书引官司
本案谁是雇主
浙江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
钱钟书书信案引出新民诉法首例诉前禁令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桥街18号1幢5楼
邮 编:324000 
电话(传真):0570-3025667 
电子信箱:nk-law@163.com

 
 
发改委发布价格监督指导意见 规范垄断行业价格行为
新闻来源:法制网 转载时间:2006-11-7

法制网北京11月6日讯 记者李立 国家发改委在近日发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今后五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十一项重点任务。

  一是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配合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是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加大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行为。

  三是加强非资源性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按照促进发展、注重公平、合理成本、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铁路、民航、通信等垄断行业价格行为,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四是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继续加强对农资价格、农业生产性费用、农产品价格、涉农收费等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

  五是着力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监管。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收费问题入手,加强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收费和殡葬收费等民生价格收费的监管。

  六是整顿规范涉及企业的收费秩序。按照中央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整顿涉及企业的收费秩序,规范政府制定收费政策的行为,完善涉及企业收费公示制度,逐步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

  七是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按照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消费环境。

  八是防范和妥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健全价格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价格异动的能力,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九是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十是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举报机构,充实举报力量,提高处置水平,扩大举报影响。

  十一是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倡导明码实价,建立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