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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为小微企业减负 明年起免征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从2012年元旦起,浙江省将对小微企业免征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期三年,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从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部门了解到,浙江省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符合条件被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涉及17个项目,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省政府采购中心收取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