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去世后,遗产被其他兄弟姐妹拿走—— 老汉诉求继承权一审获支持</P><P> 没有父母、妻儿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因车祸去世之后,遗产被其他兄弟姐妹拿走,柯地奁的柴老汉认为这份遗产每个兄弟姐妹都应该有继承权,不应该将他排除在外,于是向法庭提起了诉讼。8月10日,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柴老汉对其过世的三弟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包括他自己在内,今年67岁的柴老汉有兄弟姐妹8人,父母早已过世,其中三弟一直没有娶妻生子。今年1月26日,三弟因车祸去世。“我到第四天才从村里人那里听说老三过世了。”柴老汉说其他6个兄弟姐妹都向他隐瞒了这件事,并且在2月21日私自和肇事司机签了调解协议书,完全把他一个人撇在一边。 3月28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者提起诉讼。4月12日,柯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柴老汉兄弟姐妹等七人应获赔偿金共计124123.28元。其中死亡赔偿金为108620元。“那个肇事司机在签了调解协议书后就已经付给我二弟和四弟他们11万多块钱,法院判决以后他们有几天天跟着那个肇事司机,让他把钱付给他们,所以还有1万多块钱在判决生效后也被我那几个兄弟姐妹领走了。”柴老汉觉得他对三弟的遗产应该享有和其他兄弟姐妹同等的继承权,于是要求将他应该获得的部分赔偿金给他,但被拒绝了。 无奈,柴老汉在5月1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其他6个兄弟姐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他对其三弟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要求获得死亡赔偿金的七分之一,计15517元。 六名被告认为,死者分别在1982年、1983年两次表示愿意把他的财产遗赠给柴老汉的二弟和四弟,并形成了口头遗赠抚养协议,而且他们对死者履行了抚养义务,所以他的财产应当由柴老汉的二弟和四弟继承,不再适用法定继承。他们还认为,柴老汉没有尽到扶养义务,遗弃其三弟,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失继承权。 柴老汉说,自从61年母亲死后,两个姐姐也出嫁了,那时兄弟都还小,他就和妻子一直照顾家里,直到1969年他分家独立生活,那时三弟已经成年了。 根据法院审理认定,死者生前是村里的低保户,一直独立生活,而且他生前也没有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因此,法院认为,根据继承法规定,对死者的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因为他没有父母、妻儿等第一继承人,所以他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人都应该分得其死亡赔偿金。 8月10日,法院判决,柴老汉对其三弟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要求被告支付其15517元。 柴老汉的二弟和四弟不服一审判决,准备提起上诉。 |